关于南宁学院2021年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公示
  • 发布时间:2021-06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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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根据《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》(桂教职成〔2021〕19号)的文件精神,经学院申报,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,最终评选出南宁学院2021年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、二等奖2项,共4项。现将成果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:2021年6月26至2021年6月30日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,联系人:韦丹茜,电话:0771—5900881。

    

    附件:南宁学院2021年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公示名单

 



南宁学院教务处

2021年6月26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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